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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台积电泄密案 4内鬼工程师遭判2到10年

2026-04-27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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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台积电 泄密案 判刑

台积电4名前工程师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陈韦杰,因涉嫌窃取、外流台积电核心营业秘密遭检方起诉并求处重刑,知识产权法院今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局外使用罪、营业秘密法窃取营业秘密及刑法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各判决4人10年、3年、2年、6年。

陈力铭离开台积电后任职的TEL中国台湾分公司,后来也遭检方追加起诉,成为国安法起诉法人公司首例,先后求处1.2亿及2500万元罚金(单位新台币,下同),合议庭今判决东京威力罚金1.5亿元。 缓刑3年; 并给付台积电1亿元、国库5000万元,东京威力行销主管卢怡尹,因涉嫌指使陈立铭删除上传的台积电机密档案,被依刑法湮灭刑事证据罪判刑10月,缓刑3年。

据检方起诉,陈力铭原任台积电12厂良率部门工程师,离职后前往台积电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东京威力科行销部门任职,却为了替东京威力争取成为台积电先进制程更多站点设备供应商,多次运用与吴、戈、陈等人同事旧谊,央求3人外泄台积电核心秘密档案,供陈男拍摄重制后,传送给东京威力,用以检讨改进东京威力的蚀刻机台。

事后台积电发现上述涉案工程师对公司机密档案有异常接触,经内部清查发现4人涉嫌窃取台积电“项次19”的“14纳米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及设备技术”,于是向高检察智财产分署提告。

检方调查后,认为4人涉嫌外泄攸关半导体产业命脉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严重威胁中国台湾国际竞争力,起诉4人并各求处14年、9年、7年及8年8月重刑。 侦查期间,陈力铭除坦承犯行,并供出陈韦杰涉案,被检方视为污点证人,于追加起诉时将其求刑减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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