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敢于担当、勇于试错”创新生态
关键词: 科技创新容错机制 新特点 面临挑战 完善机制 容错制度体系
科技创新本身就伴随着高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创新风险高度不确定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对于激发科研人员与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容错呈现新特点,面临新挑战,亟待坚持系统观念,优化科技创新容错新格局。 科技创新容错呈现新特点 我国科技创新活动正向着未知领域、尖端技术和复杂系统深入,探索难度与失败概率同步攀升。面对这种新常态,原有容错机制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在此背景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逐渐呈现出全域覆盖、多元共治、前瞻防控新特点、新趋势,为激发创新活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是容错覆盖领域从局部试点向科技创新全域拓展。当前容错机制正突破早期局限,从特定项目或创新环节加速向科技创新全链条覆盖。这一深刻转变,为从“无人区”探索、“深水区”攻坚到“风险区”转化的全域创新活动构建起一个嵌入式、强有力的容错支撑体系,标志着机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二是容错治理主体从单一行政主导向多元协同共治演进。容错机制的建设主体正经历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方向深刻转变。政府角色正从直接管控者向规则制定者、环境营造者和服务保障者转变。同时,积极引导各创新主体发挥其在风险识别、专业评估与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形成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 三是容错理念从事后宽容救济向事前风险防控与过程优化并重跃升。现代容错机制通过强化早期风险辨识、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建立灵活调整机制、完善过程信息记录与回溯分析等手段,积极推动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超越了传统的“失败后宽容”被动模式,促使科研组织方式向更加适应不确定性、鼓励敏捷迭代的方向优化。 科技创新容错机制面临挑战 尽管容错理念在演进、实践在深化,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建设仍面临一些制度性瓶颈和深层次矛盾,制约其效能充分发挥。准确识别这些挑战,是推动机制完善的前提。 一是顶层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有待加强。当前容错机制的相关规定散见于科技管理、财政审计、干部监督等政策文件中,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权威或高位阶制度体系。这使得科技创新容错跨部门协同认定难度增大,部门间由于政策目标、适用范围、认定标准与程序衔接的差异,极易形成执行中的模糊地带与操作困境,增加了沟通协调成本,也影响了容错机制的执行与落实。 二是容错边界与免责情形的界定仍显模糊,操作性不足。现有规定原则性表述居多,缺乏清晰、具体、可量化、可验证的客观标准与实施细则。对科研探索性失败、技术路线判断失误、市场环境突变等典型风险类型,缺少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指引与预判框架,导致实践中容错认定主观性较强。政策边界预期不明,还降低了制度对科研人员的安全感与吸引力。 三是容错理念尚未深度融入组织文化与治理实践。部分科研管理机构对科技创新规律认识不足,“求稳怕乱”“追责泛化”的思维惯性依然存在,对探索性强、不确定性高的项目存在天然规避倾向。评价考核体系重结果轻过程、重成功轻探索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容错政策宣传解读还不够深入,一线科研人员对创新容错理解不深、申请路径不明,导致“不敢试”“不愿试”的现象仍客观存在。 四是风险动态监测、科学评估与闭环反馈机制建设滞后。现有科研管理手段对科研项目全周期风险的主动识别、跟踪监测和预警能力不足,难以及时、精准捕捉可能触发容错的关键节点与风险演变。同时,缺乏独立、专业、权威的第三方评估力量介入容错认定过程,对“是否属于探索性失败”“是否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关键事实判断的科学性、客观性保障不足。 完善科技创新容错新机制 针对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容错机制中的问题,应坚持系统观念,以破立并举的决心,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的协同,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相促进。具体而言需从制度建设、标准细化、能力支撑和文化营造四个维度协同发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系统优化科技创新容错新格局。 一是加快在国家层面构建系统完备、权威统一的容错制度体系。推动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明确科技创新容错的核心原则与适用范围。着力打破部门壁垒,强化科技、财政、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政策协同、标准统一与结果互认,重点解决政策冲突与执行盲区。系统整合优化现有分散政策规定,构建涵盖科研活动全链条、风险类型全谱系的制度框架,清晰界定容错免责的边界条件、适用情形与负面清单。通过高位阶、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为容错机制稳健运行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清晰规范、操作性强的容错认定与实施机制。核心在于制定科学精准、可量化验证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与实施细则。针对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不同创新活动的风险特征,分类细化“探索性失败”的判定维度和容错尺度。建立规范透明的申请、备案、评估、认定、公示等程序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探索引入基于项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管理制度,对高风险前沿探索等项目实施风险备案制与过程回溯免责机制。 三是强化风险精准识别、科学评估与动态优化能力支撑。构建覆盖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风险早期识别与趋势预判能力。培育发展独立、专业、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度参与重大风险研判与容错情形认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信力。健全容错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审视制度适应性,及时调整优化实施细则与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容错机制自身的螺旋式上升与可持续发展。 四是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与制度环境。推动容错理念深度融入科研组织治理与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增加对创新过程、探索精神、担当作为的考核内容。倡导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率先建立内部容错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创新的组织承诺。树立保护创新、鼓励探索的鲜明导向,营造“敢于担当、勇于试错”的创新生态。 (作者陈 力 张艳秋 均系科技部新技术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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