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期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法人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结果需要通过召开理事会会议方式通报各理事会成员,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至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相关要求,经请示会长同意,决定于2021年6月4日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现就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